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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杂志》征稿简则
《水产学杂志》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主要刊载水产养殖、鱼类遗传育种、水产生物技术、渔业资源与增殖、渔业生态与环境保护、营养与饲料、鱼羰防治、水生生物、设施渔业等方面的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综述和学术动态等方面的论文。对国家级、省部级基金项目资助的较高水平研究论文优先录用。
总体要求与说明
2.
请在文稿题名下写清作者与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月、性别、职务、职称、学位、研究方向、E-mail地址及通讯作者的联系方式。
3.
文中图题、表题一律采用中英文对照。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图与表重复时,提倡留表删图。文中插图一律随电子邮件或磁盘附上。原图为照片的请直接附照片。
4.
文稿中外文一律打印或用印刷体书写。外文字母及符号的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等必须标注清楚。论文中出现的物种拉丁学名一律用斜体,定名人为正体,属名在文中首次出现时不能用缩写。
5.
文稿中所用的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27日发布的GB3100-3102-93号标准《量和单位》中规定的外文字母书写,不再使用以下括号内的汉字写法。如:hm 2(公顷)、m 2(米 2)、亩一律换算成公顷;时间用d(天)、
h(时)、 min(分); 表示尝试的g/L(mL)、ppm一律改用 ul.L 或 mg.kg -1等。
6.
本刊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连续编码,在正文中以中括号标注于引用处右上角。参考文献只列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献,未发表和内部文献不做标注。每条文献只列出3位作者,多者以“等”或“”表示略。作者之间用逗号隔开。每条文献的题名后请注明文献类型:期刊论文[J],专著和论文集中的论文[A],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类型不明的文献[Z]。公开发行的专著论文集、报告集等必须注明出版地与出版社。
编辑部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街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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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07年12月21日 主办单位: 广西水产研究所、广西水产学会 桂ICP备05010854号 、 桂ICP备01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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