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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茅尾海综合整治正式拉开帷幕,沙井航道范围非法用海第一期拆除开始实施。
在钦州市茅尾海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当天的拆除行动分为拆除组、现场维护组、宣传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进行工作,市海洋、交通、水产畜牧、海事、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行动组工作人员,从沙井港码头乘船出发,冒着凛冽的海风劈波斩浪前往整治海域。到达整治海域后,工作人员不顾海水的冰冷开始紧张工作,依法对非法用海的网桩进行拆除。经过几个小时的海上作业,工作组拆除了5宗网桩,加上业主自行拆除的6宗网桩,当天共拆除网桩11宗,为以后拆除工作和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打响了第一炮。
钦州市茅尾海综合整治自今年10月开始进行宣传教育、调查取证工作,1个多月来,工作组已完成影响沙井航道的非法用海调查取证工作,下发了拆除通知书,完成了有关法律程序。据统计,目前,茅尾海一带涉及航道的非法用海共96宗。其中,网桩13宗,长1100米;沉排25宗,面积30亩;插柱58宗,面积534.2亩。按照茅尾海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拟分两期拆除网桩和蚝排,第一期拆除13宗网桩,时间为2005年12月27日至29日。第二期拆除25宗蚝排,时间为2006年1月10日至14日。整个综合整治以整治沙井航道为突破口,拟在2006年春节前完成影响沙井航道的用海设施及构筑物拆除工作,然后全面铺开。
钦州市副市长王德伦,自治区海洋局副局长杨小光亲临现场指挥当天的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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