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环境保护
浙江省舟山禁止污物排放入沈家门渔港
沈家门渔港作为我国著名渔港之一,长期以来,往来的船舶、沿港两岸企业和居民随意向港内倾倒生活生产垃圾已成习惯,严重污染了渔港生态环境。为此,普陀区政府决定自11月1日起进行综合治理,治理范围为西起兴业公司码头、东至半升洞港区的沈家门渔港水域,自通告生效之日起,所有船员生活垃圾必须袋装化,并配备相应集储容器;沿港船舶修造、水产加工、化工生产等企业,应按规定处理垃圾和油污水,严禁超标排放;沿港单位、营业网点和居民不准向港区随意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
本站制作完成时间:1999年9月1日。最后更新时间:200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