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利工程对鱼类自然资源的影响和救鱼措施 摘要:拦河筑坝将对鱼类自然资源产生严重的影响,如何救鱼是争论近半个世纪的老课题。西部开发、西电东输又将形成新一波在河上源建设水利枢纽工程的高潮。我们应吸取20年来对自然资源没能适度开发和不重视救鱼工作的经验教训,最根本的办法是锁定一定比例的江河上游区域设立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 关键词:水利枢纽,救鱼,保护区 APEAL TO SAVE FISHES, THE RESPONSIBILITY OF EVERYBODY ——Discuss the effect
of Water Conservancy to the Natural Resources Abstract: Building dams will effect badly the natural resources of the fishes in rivers. How to save the fishes is an old subject discussing for almost half of a century. New climax of building water conservancies at upper rivers will begin at the time of the west of China exploiture and the gas transportation from the west to the east. We must remember the lessons that we haven’t empolder the natural resources in moderation and the ignoring of saving fishes since 20 years. The prime way is to set up nature protecting areas for fishes and other life-forms in water in some percentages of upper rivers.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save fishes, protecting area 我们最近在审议广西水利部门编制的《水功能区划报告》中惊诧地获知,地处珠江水系中游的广西已建成的水库星罗棋布,至1998年末,全广西已建成各类水库4351座,其中大型水库21座、中型水库174座、小型水库4156座,水库总库容达180.91亿m3。为适应西电东输的战略部署,红水河特大型的龙滩水利枢纽,右江的百色水利枢纽已动工兴建,西江干流的长洲水利枢纽亦紧锣密鼓准备动工。红水河流域作为水利资源的富矿进行梯级开发属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需要,而一些地方对支流,尤其是一些属水利资源“贫矿”的小支流也进行开发规划,一哄而上兴办小水电实属没有必要。面对广西江河逢河必有坝、大坝小坝首尾连接的严峻局面,联想起2000年在《科学新闻周刊》所看到的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曹文宣“不要在赤水河干流修建水电工程”的呼吁和西部诸省区水利规划动态,依据西部开发应贯彻持续发展战略,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亦在此发出呼吁“水利开发要适度、救鱼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以有限视角的综述抛砖引玉,期望水产科技工作者撰文大力支持。 一、因水利工程而引发的“救鱼”争论历史回顾 建国初期,在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1955年正式开展长江流域的综合利用规划兴修水利时,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人周恩来1956年曾多次指示大型水库应重视综合利用,尽可能做到防洪发电、航运、灌溉、养鱼五利俱全,毛泽东亦在1964年指出“兴修水利要三救,即救鱼、救船、救木”的指示,“救鱼”故此而得名。从1958年围绕长江流域的水利开发“救鱼”的议题受到有关方面和水产工作者的密切注视。1958年1月开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水产组、鱼道组、中科院水生所、上海水产学院、南京大学、山东大学、长江水产研究所、农林部、三三0工程指挥部等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都曾就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有关“救鱼”措施进行反复探讨和前期论证。在1970-1980年大江截流前的10年间以当时农林部宫明山副局长同华中农学院易伯鲁、四川大学刘成汉、南京大学袁传宓、国家水产总局马锡栋、水生所曹文宣、余志堂等数十名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参加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召开的多次“葛洲坝工程救鱼问题讨论会”,并分别派员赴美国、苏联、日本、加拿大参观考察了水利工程的鱼梯、鱼道、升鱼机、鱼闸等救鱼设施,提出了种种的救鱼方案。遗憾的是十年争议,争论不休,议而不决。1980年葛洲坝大江截流后,水产部门救鱼的呼声日渐沉寂,近20年来已很少听见救鱼方面的声音。水产部门处于这般被动的局面,多年来救鱼方面的论证毫无进展,最重要的是水产部门没重视这方面的科研工作,没有长序列科研监测的基础数据,提不出切实有效的“救鱼”方案,直至今天水产部门从上到下,仍不能引起高度重视,实属不当。 二、水利工程对鱼类的影响和渔业的危害 水利工程拦河筑坝,彻底改变了天然河道自然流态的特点,阻隔鱼类索饵、繁殖的洄游通道,在坝上淹没了鱼类天然产卵场,产浮性卵的鱼类因流速和流程不够沉淀死亡,产粘性卵的鱼类亦因天然河道水生维管束植物的消亡失去了鱼卵赖以黏附的基质而资源枯竭,稚幼鱼顺流而下过坝也会造成伤害。在坝下,由于水利枢纽下泄低温水,饵料生物的生长受到影响,下泄过饱和的氮气水造成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的生命禁区,原江河急流型鱼类和底栖生物因水型生态环境的剧变而逐渐消亡。以前,水利部门曾有这样的论点:筑坝后,鱼类会溯流而上寻找新的生活环境,形成新的生态平衡。这种观点已因无序无度的梯级开发完全否定,这是不争的事实。 1980年,据当时渔业资源调查的有关资料汇总,湖北的梁子湖、洪湖、安徽的巢湖、江苏的洪泽湖、五十年代鱼产量4.48万吨,建闸后的二十年至七十年代末鱼产量下降了70%;四大家鱼产量从占总产量的54%下降至6.3%。同期广西郁江西津水利枢纽建坝后的十五年间,下游鱼苗产量仅及历史最高年产的9.5%,年平均递减率
14.5%。坝上赤魟、鳗鲡已消亡,鲂、鳊、倒刺鲃、光倒刺鲃、桂华鲮、琼华鲮、岩鲮、白甲鱼、盘鮈、卷口鱼、墨头鱼等20余种鱼类已鲜见。由于上游左江又拦河筑坝,四大家鱼产卵场已消失殆尽。 红水河是珠江水系水利电力资源的“富矿”,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规划进行十道梯级开发。我们从1981年开始在红水河中游进行了多次调研,岩滩水电枢纽1992年初蓄水发电,至1997年6月水库形成后的五年间有关水生生物资源变化情况分析表明:品种资源建库前后差异明显,物种多样性遭蚕食,损害严重,鱼类补充群体资源严重不足,导致尽管库区饵料生物资源总量增幅明显,但流失浪费严重。 岩滩水库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对照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兴建水利枢纽,淹没了江河的自然生态系统,水生生物群落栖息地起了急剧变化,一些不能适应自然生态环境湖泊转型变化的江河急流型生物种类如底栖生物中的红河螺、蜉蝣目昆虫、鱼类的白甲鱼、光倒刺鲃、琼华鲮等已在库区消亡,水生维管束植物已损失殆尽,且目前无一点恢复的迹象。又由于红水河水利开发是梯级开发,残存的鱼类急流型品种由于无处迁移回游,还将继续逐步消失。生物多样性是亿万年进化形成的宝贵财富,它的任何损失都是不可逆转的。作为库区水生生物主体的鱼类可见一斑。 三、水利工程应采取“救鱼”的措施 拦河筑坝阻断了鱼类的洄游通道,淹没了鱼类产卵场,水生生物的物种多样性受到遏制,流域的生态环境遭致不同程度的破坏。为此,需要对水利工程给渔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一定的补偿和救护,这是有法律依据和科学理论依据的,水利工程在前期论证和规划设计时必需附设渔业环保设施——设建渔业增殖场(站)。 现阶段,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自然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和参考了美国、日本、苏联、瑞士、加拿大等国以及葛洲坝水利枢纽救鱼论证会等国内外的大量研究资料表明:高水头的水利枢纽拦河筑坝目前尚无有效的过鱼设施。美国从1930年至1972年在哥伦比亚河和下斯内克河先后兴建15道电站拦河坝配备建造的24座鱼梯,即便像邦奈尔坝(Bonneville)这样中低水头枢纽拥有的现代较为先进的鱼梯、升鱼机等过鱼设施,其过鱼数量十分有限,救鱼效果仍不十分理想。苏联在伏尔加河、顿河、库拉尔河、南布克河修建的15座过鱼建筑,鱼梯大都失败,升鱼机过鱼效果亦差。且鱼梯鱼道等过鱼设施造价昂贵,平均占枢纽工程总造价的7-15%,后期还需继续投入运转费、管理费,其高投入低产出,只关心生态效益,不太符合现阶段中国的实际情况。据此,我们经多方研究反复论证,提出了水利枢纽规划环保措施中一定要设建渔业增殖站,向江河库区人工放流,投放大规格鱼种,作为保护和增殖水产资源的一种补偿措施。经过多年努力,我们的救鱼方案已开始为水利、电力、航运交通部门理解和认同,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在广西,参照广西区人大公告(1989七届第四号文)颁布的《广西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内陆江河截流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严重影响的,必须同时建造过鱼设施或增殖站,所需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会同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设计与作出概算列入工程预算,并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兴建。已建成的截流闸坝,必须采取相应的救鱼措施。”广西交通部门在郁江流域的两道航运枢纽修建了两座增殖站,其中桂平马骝滩渔业增殖站自1990年10月11日第一次在坝上投放大规格鱼种30万尾以来,已连续运转10年,共向库区投放各类大规格鱼种300余万尾,有效地保护和提高了江河渔业资源,增加了库区周边群众的收入,1989年桂平市江河捕捞量274吨,1999年为2900吨,增长958%,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尽管广西区人民政府在1985年桂政发11号文就规定拦河筑坝要设置渔业增殖站,与建坝工程同时施工,但广西水利电力部门修建的10余道坝迄今尚无一处正常运转的增殖站,大多没建站,仅有的一处大化渔业增殖站亦形同虚设不能运转。水产部门救鱼的工作任重道远,进行得十分艰难。 四、建议和对策 针对上述情况,水产部门应该首先自己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集中人力物力,加强救鱼工作的科研监测和艰苦细致的宣传,依法行政检查,据理力争,科学有序地把救鱼工作再度重视和开展起来。我们的建议是: 首先,水产主管部门应投入一定经费,集中国内这方面的科研力量专家学者把救鱼工作应对决策实施办法在思想上统一起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第二,在加强环保意识宣传新“渔业法”的同时,各地应依据法律大声呼吁,重拳出击,坚决要求水利电力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4-10-01实施的国家行业标准《水库渔业设施配套规范》建设渔业增殖站。争取在渔业环保“救鱼”这方面的工作有所创新,有所进展,有所突破。 最后,在高坝枢纽救鱼苦无良策的现状下,一定要吸取过去“毁林开荒”、“围湖造田”如今又“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的历史教训,最根本的办法是吁请国家在规划审订水利工程项目的时候要适度开发,每条江河应锁定一定范围河流上游为水产种质资源的自然保护区,不许兴建小水电,这在目前的情况下是最有效的“救鱼”方案。 善待江河,亡羊补牢,给鱼类留下一方净水,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流态的江河。笔者在广西一隅为“救鱼”问题孤军奋战20年,深感人微言轻、势单力薄,故在此向水产同行智者呐喊:救鱼!快发出你的呼吁。 (周解,广西水产研究所淡水研究室主任,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广西有突出贡献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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