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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产科技 2001年第2期(总第98期) 广西实施伏季休渔后渔业生产情况问题及建议 秦炜章
董晓刚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处
南宁 530022)
2000年是南海区实施伏季休渔的第2年。经过两年的伏季休渔,北部湾渔业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我区海洋捕捞渔船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由于多年来捕捞强度的不断增大和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以及受北部湾划界等因素影响,北部湾的渔业资源状况不容乐观,我区
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实施两年伏季休渔的成效
(一)渔汛好,产量产值增加。2000年开捕头两个月,渔汛好于往年,群众普遍反映是近
十多年来没有过的。据初步统计,8~9月份全区海洋捕捞产量共计24.96万t,比上年同期
增 长13%,海洋捕捞产值共计1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5%。特别是底拖渔船,据不完全统计,8、9月份,尽管存在渔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但没有停航的底拖渔船,有85%底
拖
网渔船能够盈利。据北海市的监测结果,该市的单底拖渔船主要在北部湾北部、海南岛东南部、粤西和珠江口渔场作业较多,航次产量一般为25t,高的达35t,平均产值7万元,高的
达10万元以上;双拖渔船主要集中在北部湾内生产,对船航次产量一般为50t,高的达70t,
产值一般为14万元,高的达20
万元。其他作业方式的渔船,除灯光围网、罩网外,生产情况较往年也有所好转。如钦州市
的 拖虾渔船,1999年开捕后平均网产值为1200元左右,2000年开捕后上升到2000元左右,其中
8月9日,桂钦渔1110号拖虾船网产值达3280元,桂钦渔1337号拖虾船网产值达3300元。
(二)资源恢复明显。实行了两年的伏季休渔,部分减轻了近海渔业资源的压力,渔场环境得到了改善,渔业资源也得到了相应的恢复。从2000年开捕后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鱼类资源量稳定,渔群集中。如我区的渔业资源监测船桂北渔58038、58039号8~9
月份在388、389、415、416海区作业,总产量为12.6t,平均网产为1615kg,较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8.2%和95.2%。二是渔获物中经济鱼类品种增多。据北海市监测结果,8~9月份底拖网渔船捕捞渔获物中经济鱼类的比重比1999年上升20个百分点,达75%左右,主要渔获物
包括蛇鲻、金线鱼、大眼鲷、二长棘鲷、蓝圆鯵、墨鱼、虾类等。拖虾渔船渔获物中虾类比例也较1999年有所上升,如8月9日钦州市桂钦渔1227号
渔船渔获 物中,有大虾10kg、花虾15kg,麻虾5kg、虾仔100kg、蟹200kg,鱼100kg,网产值达2660元
。
(三)社会效益显著。实施了两年的伏季休渔制度,在我区沿海地区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一是引起了地方政府对发展渔业生产和渔业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提高了社会各界
对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增强了渔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渔民群众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渔业法制教育,渔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四是提高了渔业执法队伍的社会地位,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素质。伏季休渔的社会效益显著。社会效益的提高,为渔业资源管
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当前海洋渔业资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灯光围网、罩网渔船生产效益下降。据渔船普查结果,我区共拥有灯光围网、罩网渔船968艘,分布在北海侨港、铁山港和防城港企沙港一带,主要渔获物是鱿鱼及其他中上层鱼类,主要作业时间是5~7月份。由于生产技术落后,捕捞对象减少,特别是1999年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后,灯光围网、罩网渔船主要作业时间只剩下了1个月,致使灯光围网、罩网渔船生产空间缩小,生产效益不好。北海市铁山港的200多艘大马力灯光围网渔船,2000
年开捕后全部停航。而坚持生产的灯光围网、罩网渔船,由于渔汛差、油价高,普遍亏本,
用渔民的话来说,就是出海生产连做菜的鱼都捞不到。因此,渔民要求对灯光围网、罩网作
业不实行伏季休渔或休渔时间推迟,以保证生产效益。
(二)捕捞强度大,致使开捕后不久渔船产量下降。伏季休渔的实施,给了幼鱼幼虾一个
休养生息的机会,北部湾的渔业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相对不断增大的捕捞强度来
说,因伏季休渔而恢复的资源无异于杯水车薪。据渔船普查结果,我区现有海洋捕捞渔船12838艘,功率52.8万kW,较1978年的1176艘、7.9万kW分别增长了10.9倍和6.7倍。伏季休渔开捕后,捕捞渔船的稳产时间只能维持1~1.5个月时间,从10月份起
,我区海洋捕捞产 量持续下降。据生产部门统计,10月份全区海洋捕捞量为84988t,较8月份下降了38.4%,
较 9月份下降了28.8%,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捕捞产值为41645万元,较8月份下降了44.1%
, 较9月份下降了27.7%,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因此,除了继续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外,必须
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控制捕捞强度,才能保证渔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附图:2000年8~10月海洋捕捞情况对比表(略)
(三)北部湾划界将对我区海洋渔业影响严重。中越北部湾划界工作已于2000年底完成。
1997年以来,我区在北部湾中部偏西及西部生产的渔船达5828艘以上,占全区海洋捕捞生产渔船总数的47.5%左右,捕捞产量约52万t。北部湾划界后,这些渔船将丧失传统的生产渔场,涉及船上4.6万渔民及其家庭26万人口的生计,需要转向开发新的作业渔场或转业改行。渔民失去作业渔场,就像农民没有耕地一样,失去谋生的依靠。如何帮助渔民重新开辟新的生产领域,寻求生活出路,保证渔区的社会稳定,是我区沿海各级地方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所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
(四)禁渔区线内渔政管理难度增大。根据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
机动 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2000年3月份,自治区水产局制定了《广西区加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管理实施方案》,沿海各级渔政机构根据两个《实施方案
》要求,广泛深入向渔民群众宣传实施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在禁渔区线内生产的违规渔船。5月25日至6月3日自治
区渔政处组织了一次禁渔区线内渔政管理专项联合检查,共出动渔政船(艇)83航次,航行275h,航程2288n
milc,出动渔政人员1076人次,检查渔船941艘,处罚违规渔船69艘
。但是由于历史和
经济原因,我区小马力渔船数量偏多,据渔船普查结果,120HP以下的底拖和拖虾渔船、艇
、排筏共计1730艘(张),其中24HP以下的底拖和拖虾渔船、艇、排筏共1019艘(张)。这些底
拖或拖虾渔船绝大部分不具备出线生产的能力。同时,由于国家对渔船实行“双控”政策,
以及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致使渔民要求更新大马力渔船没有马力凭证,渔业主管部门要求
渔民将渔船改业或淘汰从事养殖生产也面临着很大难度。明年北部湾划界后,必将有大批原
来在北部湾西部渔场生产的渔船涌入近海生产,将给本来已捕捞过度的近海渔场带来更为巨
大的压力,渔政机构对禁海区线的管理难度将大大增加。
(五)南沙生产渔船效益不好。2000年我区赴南沙生产的群众渔船共82艘、111航次,产量4318t,产值1636万元,与199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0.9%、56.6%、37.9%和32.3
%。造成这一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南沙海域资源状况不好;二是南沙海域海
上斗争形势复杂,生产渔船经常遭到周边国家飞机、炮艇的袭扰,涉外事件时有发生,如北
海渔业公司北渔423号渔船2000年10月23日在南沙4°57′N、110°52′E海域作业时,被马来西亚海军抓扣,船上16名船员被非法扣留3个多月才释放回国;三是从1999年起柴油、冰块等
渔用物资价格猛长。以北海市为例,2000年6月份时柴油价格为3100元/t,8月份开捕后上涨
到3600元/t,到9月份时达到了4100元/t,目前柴油价格虽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3300元/t的水平,较1999年价格已上涨了50%左右。冰块价格由开捕前的18元/条,到8月份的23元/条,
9月份为28元/条。由于柴油、冰块价格的不断上涨,而鱼价较低,致使到南沙生产的渔船效益不好,严重影响了渔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三、建议
(一)加强对灯光作业捕捞对象的监测和调查。实施休渔制度两年来,我区灯光作业渔船
开捕后生产效益普遍不好,部分群众要求对灯光作业渔船不实行休渔或推迟休渔时间。因此
,建议加强对灯光作业捕捞对象的监测和调查,弄清近海,特别是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
内主要中上层鱼类资源状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整灯光作业渔船休渔方案。
(二)严格控制捕捞强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海洋渔船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
清理、整顿“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的精神,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严格控制捕捞渔船数量盲目增长。一是严格执行渔船审批原则,对擅自乱批乱发捕捞许
可
证的,要追究责任;二是严格按部局的部署,清理、整顿“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规
范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渔船档案,完善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功率凭证申领和保管制度,保障渔
船更新改造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更换正常进行。
(三)加强禁渔区线内管理。2000年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作出用3年时间将禁渔区
线内拖网渔船清理出线外的决定后,我区沿海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线内拖网渔船功率小,数量多,涉及面广,一些干部担心清理后对渔民的生活出路、地方
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稳定等都会带来不良的影响,思想压力较大。因此,要加强禁渔区线内管理
:①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统一认识,正确处理加强禁渔区线内管理与调整作业结构,解决渔民生产生活出路的关系,与发展地方经济、维护渔区社会稳定的关系。②从实际出发,
积极帮助渔民排忧解难,对部分渔民要求将小船更新为大马力渔船出线生产的,上级渔业行
政主管部门应给予支持,并帮助解决因更新渔船而增加的功率凭证;对少数线内拖网的小渔
船,出线不行,改造无钱,转业无门的,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扶持。
③加强检查管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既不出线,也不积极转产转业的,应给予吊销捕捞许可证
,直至没收渔船的处罚。
(四)加大对赴南沙生产渔船的扶持。几年来,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南沙开发、渔业先行”的指示精神,中央对赴南沙生产的渔船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特别是给予柴油经费补贴,
对我区坚持和稳定南沙渔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到南沙生产距离远、风险大、生产成本高,特别是近年来柴油价格猛涨,严重影响了渔船到南沙生产的积极性,即使能坚持到南沙
生产,但大部分群众渔船每年也只能去1至2个航次。长此下去,也难以突出我在南沙的存在
。
因此,建议中央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赴南沙生产渔船的扶持。一是适当增加部分赴南
沙生产渔船的指标;二是增加赴南沙生产渔船经费补贴;三是加强对南沙的护渔护航工作,
保障渔民生产安全。
(五)抓紧做好北部湾划界后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北部湾划界后对我区渔业影响极大。几年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对渔民的转产转业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但尚未形成具体的实施规划。为此,建议中央尽快出台有关北部湾划界渔民转产转业的方针、政策,以便有章可循。沿海各级政府应尽快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北部湾渔业安排调整领导小组,加快论证和编制北部湾渔民转产转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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