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浅议渠洋湖银鱼移殖现状及发展
覃金杰 (靖西县渠洋镇畜牧水产站533821)
渠洋湖又名岜蒙水库,位于靖西县渠洋镇境内,总面积1067hm2,蓄水量7.43×106 m3。湖水清澈,水质优良,周围无厂矿、无污染源,凶猛鱼类少,对发展银鱼移殖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1998年,渠洋湖开始发展银鱼移殖项目,从捕捞情况看,银鱼移殖是成功的。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项目未能获得应有的效益。本文就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作粗略分析,并提出发展建议。
1项目概况 1998年3月,靖西县通过招商引资,首次在渠洋湖实施银鱼移殖项目,当年投放800万粒银鱼卵,1999年、2000年先后共投放2758万粒,总投资93万元。项目由云南省一个体老板投资,靖西县牧渔公司、渠洋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库区群众负责管护。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2000年,银鱼第1次试捕成功,当年产量7.4t,产值14万元;2001年正式捕捞,产量30t,产值70万元。2002年以来,由于群众偷捕严重等原因,项目老板停止投资,并放弃该项目。 4年来,渠洋湖银鱼处于自然繁殖、无人管护、任意捕捞的状态。湖面常年设有灯光诱捕点,银鱼种群遭到严重破坏,密度逐年降低,2005年银鱼产量约5t。
2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渠洋湖银鱼移殖项目试养成功,但却不能长期发挥应有的效益,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 (1)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有误解。项目投产前后,有关部门对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是对银鱼习性宣传力度不够。渠洋湖所移殖银鱼为太湖新银鱼,以浮游生物为食物。但是,由于缺乏宣传,当地群众甚至一些干部认为银鱼以其它鱼卵、虾卵为食物,在水库放养银鱼势必威胁到其他鱼类,致使其它鱼类逐年减少。所以他们对银鱼移殖并不支持。 (2)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合力不大。主要表现为部门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对项目认识存在较大差距。按照渠洋湖银鱼移殖合同约定,项目利润分配为投资老板52%,靖西县牧渔公司24%、渠洋镇政府和派出所12%、库区群众12%。此外,项目每年向岜蒙水库管理处缴纳8000元作为水资源费。一些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缺乏大局意识,认为利润分成不合理,所以对项目工作不积极配合。而库区群众对项目也缺乏应有认识,认为项目实施主要是老板和部门受益,库区群众共1.1万人,他们在其中占12%的分成太少,从而产生急功近利思想,在平时打鱼时,不能按照网目尺寸要求进行捕捞,而且未到银鱼采收期就偷捕,据统计,2001、2002年两年间,群众自行偷捕银鱼达50t。违章捕捞、偷捕成为项目面临失败的主要原因。 (3)管理不善,渔业秩序混乱。一是管护力量薄弱。项目投产后,县牧渔公司抽调水产干部和库区村干共4人组成管护组,负责银鱼日常管护工作。因水库全长12km,加上库区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守法自觉性较差,管护工作难度大,仅靠管护组的努力是不够的。二是管护交通工具缺乏。项目实施不到两年,所配备的巡视摩托艇损坏,机动船作为唯一交通工具,行速慢,绕水库一圈需一个半钟头,远远不能满足巡视工作特别是湖面发生电、炸、偷等现象的应急需要。三是管理制度不落实。由于库区群众人多、思想复杂,使有关管理制度不能落到实处。群众偷捕愈演愈烈。2000年银鱼捕捞前,周边渔船总数不到10艘,银鱼试捕后,群众掌握了捕捞技术,在偷捕获利思想的驱动下,群众纷纷自造渔船,1年内渔船总数达到75艘,其中85%以上的渔船参与偷捕银鱼。公安部门曾对偷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但仍未有效遏制这种现象,水库电、毒、炸现象时有发生,破坏了正常的渔业秩序。
3发展建议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渠洋镇22个行政村有7个属水库淹没区,人均耕地面积少,因此,充分利用渠洋湖水资源,发展特色养殖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2006年上半年,渠洋镇新一届班子领导对利用渠洋湖水资源提出了新的思路,即以银鱼为特色,以摄影为载体,以发展为主题,银鱼移殖项目再次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的关注。笔者认为,在今后银鱼项目发展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首先注重对项目发展重要性和可行性的宣传。目前库区群众大部分靠捕捞野生鱼为主,近年发展的围湖养鱼和网箱养鱼也都是一般的鱼类,如罗非鱼、鲤鱼、草鱼等,受外运成鱼冲击,销售价格低。而银鱼是名特优品种,属珍稀鱼类之一,因其含蛋白多,营养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目前太湖新银鱼市场价格4万元/t左右。据专家预计,渠洋湖每年最多可产银鱼140t,产值可达600多万元。几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在渠洋湖发展银鱼移殖的可行性,也为当地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可见,发展银鱼移殖对用好用足渠洋湖水资源,繁荣库区经济,维护库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是加大对银鱼习性的宣传,消除群众的误解,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2)转变经营方式,调整利益分配。1998年实施的项目,由于参与成员多,思想认识难统一,部门之间难免存在互相推托责任和发生利益冲突现象。在利润分配上可谓“僧多粥少”,不能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理顺各种关系,应转变经营方式,通过合股方式发展养鱼。可以由库区周边村屯集体投资经营,也可以由库区周边村屯轮流与个体老板合股经营,增强库区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从而自觉做好银鱼日常管护工作,为项目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在投放新的银鱼卵的同时,通过控制电、毒、炸和偷捕现象,把现有的银鱼保护起来,使它们自行繁衍后代,扩大种群数量,提高产量。 (3)加强协调,整合力量。发展银鱼移殖关系到全镇群众的利益,当地政府应牵好头,协调好渔业、水利、公安、金融等各部门关系,使之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努力为库区群众创造条件,帮助解决银鱼移殖过程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管理。一是明确管理人员。根据当年投资经营情况,项目受益人应承担起管护的主要责任。同时,渔业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岜蒙水库的管理,必要时可相应增加渠洋畜牧水产站的人员编制,授权管理。二是配备必要的船具,除了机动船,还应有汽艇等先进的交通设备,以满足日常管护和应急需要。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公安部门严格炸药发放程序,加大对破坏银鱼移殖行为的打击和查处,严禁电、毒、炸现象的发生,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工商、检疫部门要加大对私运商贩的查处,阻断私销银鱼之路。四是实行休渔期,按期捕捞。每年繁殖期,是对银鱼种群发生补充扩大的过程,在这时期必须实行休渔。太湖新银鱼生物周期一般为1年,性腺成熟繁殖后不久亲鱼就会死亡。因此,每年的10月~11月种群达到最大生物量时及时采收,既确保产量,又可避免水质污染,使项目获得最佳效益。
|
|
最后更新日期:2007年01月05日 主办单位: 广西水产研究所、广西水产学会 桂ICP备05010854号 、 桂ICP备0100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