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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产科技 2004年第2期
大坝与救鱼的论争 ——论水利枢纽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周 解 何安尤 (广西水产研究所 南宁 530021) 拦河筑坝、兴建水利枢纽工程,有利地方经济的发展,但也会对库区的生态环境产生消极的影响。水工建筑与生态矛盾的争论,国内国外早已有之,作为水产工作者,现就水利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影响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宣讲“水利开发要适度,救鱼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的观点。 一、广西水利开发的现状 据水利部专家介绍,1952年全世界坝高15m以上的大坝有5200座,中国仅有22座,占总数0.4%,到1982年全世界坝高15m以上的大坝有4.5万座,中国占2.8万座,占总数的62%。30年间,全世界大坝总量是原有数量的9倍,而中国是原有的1 273倍。西部开发、西电东送又兴起了一波接一波兴建水电站的高潮,一座座电站枢纽大坝在所有江河星罗棋布,近20年,全国各地究竟在江河增加多少大坝,一时半会恐怕统计不过来了。 至1998年末,广西已建各类水库大坝4351座,其中大型水库21座,中型水库174座,小型水库4156座,水库总库容达180.91亿m3,几乎有50%达到或超过世界通用的大型水坝的定义:水坝高度(从地基算起)大于或等于15m;或高度在5~15m之间,总蓄水量超过300万m3的水坝。这几年(1999年开始)建成和在建的水利大坝数量还在迅猛增加。据报道:为了激活一方水,各地招商引资建电站,如珠江水系右江上游福绿河建五级电站,驮娘江建七级电站;贺州市在桂江各支流建14座电站;罗城县建14座高水头电站;容县在大龙河等地建28座电站,柳州市建十几座电站,桂林市仅全州县就建20座电站,还有兴安、平乐、龙胜等县也争相建几十座电站,广西各地日新月异突兀而起的大坝,是耶?非耶! 广西地处珠江水系上、中游,所有江河的干流、支流甚至二、三级支流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电站水坝。当前这种大跃进式办水电运动,其实很多工程缺少严格的科学论证,其负面影响远非当事人所能认识到(或根本就不作考虑),这就更需要有关部门对这场圈水运动加强管理,做好科学论证、评估工作,以免后患。 二、关于水坝建设在国际国内持续的争论 在江河上拦河筑坝利弊之争早已有之。美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有一场关于在国家公园修大坝的激烈争论,最后大坝修成了,反对修坝的自然保护先锋缪尔心情抑郁气死了,终赢得此后再没有在国家公园建大坝的共识。 1997年4月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支持下,国际社会就建筑“大型水坝”的有关问题召开了第一次专题讨论会。1998年5月“世界水坝委员会”成立并开展了工作,2000年11月完成了《水坝与发展报告》的“全球审议报告”,在国际理论界形成了广泛的新的共识。其结论的基本观点是: 1有关水坝经济效益比预期的要低,具体项目差异大,成本回收率不高,事故隐患不少见,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安全问题突出。 2有关生态效益方面的主要结论是:这是一个被普遍忽视的重要领域,由于水坝上游集水区环境退化、栖息地丧失,野生动植物多样性减少,水流减缓,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质下降,水污染加重;下游土地盐碱化进程加快。大坝造成负面影响是不可逆的。 3有关社会效益方面的主要结论是:广泛存在移民生活就业问题、自然景观消失问题,历史、文化资源流失等遗留问题。 中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也曾就葛洲坝枢纽工程和三峡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展开过激烈争论,但不同的声音很快沉寂下来。尽管近十年国际上反对水电的呼声日渐高涨,但许多地方还乐此不疲,一座座大坝拔地而起,水电——朝阳产业还是夕阳产业?有人提出质疑,还有人对轰轰烈烈、如日中天的水电站建设叫喊:大坝发电是落后的生产力!日渐升高的不同声音给人造成的困惑还将继续。 反大坝运动在世界日益激烈,随着人类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加强,人们终于开始重新审视和反思水电大坝带来的一系列问题。1999年~2003年美国已拆除了500多座水坝,在欧洲,在非洲,在亚洲邻近许多国家也加入了停建和拆坝的进程,游走于期望与声讨之间的中国水坝建设应该降温,留给子孙后代一些自然流态的江河,智者在呼吁。 三、大坝对渔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修建水利枢纽工程,改变了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是最大的受害者,作为水产科研工作者,有责任把相关情况讲出来,以期引起决策者和业主高度的重视。 大坝阻隔了鱼类产卵、索饵的洄游通道,淹没了鱼类产卵场,历史瞬间的三五年甚至一二年内彻底改变了急流型鱼类千万年形成的栖息家园和生活条件,负面影响是不可逆转的,造成生物多样性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水流变缓,各地坝上江段年年造成渔业污染大事故屡见不鲜。 1982年国家在做红水河梯级开发规划的时候,我们的观点曾遭一些与会专家不屑,他们认为鱼类可以往上游自然迁移,一段时间后又形成新的生态平衡?结果怎样呢?江河干流都是梯级开发,连一、二级支流也梯级开发,层层大坝阻隔,怎么迁移?土著野生鱼类何以为家!还能奢谈新的生态平衡?广西水产研究所从1986年起对位于红水河第五级、有1.3万hm2多水面的岩滩水库水生生物动态做了长期监测,分别在蓄水前的1986年~1987年,蓄水5年后的1996年~1997年,蓄水10年后的2003年~2004年做了3次渔业生态资源的综合调查,结果表明:岩滩水库1992年开始蓄水,1997年6月水库建成5年间鱼类种类减少38.6%,底栖动物减少77%,水生维管束植物减少100%。按渔业自然资源调查规范的科目和工作方法要求,2003年8月开始的第3次综合科学考察,虽然数据尚未全部整理出来,但调研结果显示:许多红水河土著经济鱼类,如鳊鱼、倒刺鲃、光倒刺鲃、琼华鲮、光唇鱼、白甲鱼、乌原鲤等仍未采集到标本;底栖动物中原遍布红水河礁石的腹足类红河螺,在渠化160km的库区河段采不到标本。此外,在下游库区的库汊有蓝绿藻形成的水华,有时遍布整个库湾。这表明:库区水质在一些小区出现了富营养化迹象,水生生物物种资源在建坝前后差异明显,生物多样性遭蚕食、损害严重,因鱼类产卵场淹没,鱼类补充群体资源严重不足,急流型鱼类还将继续消亡。 人们从科普影视中都知道鲑鳟鱼类不顾死活溯河产卵的悲状场面。大坝阻隔,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也很难改变,中华鲟为了产卵洄游至金沙江产卵场,在葛洲坝前撞得头破血流,死伤无数;广西恭城河虎豹电站大坝截流第一年,有数万斤银鳔鱼跳坝拟到上游产卵死亡,当年俯拾即是的银鳔鱼迄今在恭城河绝迹了。郁江西津电站建成后大花鳊鱼及许多美味河鲜鱼类也都绝迹了,因西津大坝阻隔,仅10年不到,郁江野生鱼苗数量锐减90%以上,广西曾驰名国内、远销东南亚的野生鱼苗装捞渔业永远消失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水坝与发展报告》中,广西西津水库水土流失严重、生态与经济恶性循环、库区生态环境恶化,是列举的典型案例之一,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发人深省。 四、应该采取的救鱼补救措施 大坝既然给各方面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就应该用科学的态度,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予相关方面规划补救措施。但现实的情况是,绝大多数是建设部门为了一己经济利益,都是采取极不负责和敷衍了事的态度行事,使工程附设环保项目久拖不决。 就“救鱼”问题而言,建国初期,在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1955年正式开展长江流域的综合利用进行水利规划时,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周恩来总理1956年曾多次指示大型水库应重视综合利用,尽可能做到防洪、发电、航运、灌溉、养鱼五利俱全。毛泽东主席亦在1964年指示“兴修水利要三救,救鱼、救船、救木”,“救鱼”故此得名。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围绕长江流域水利开发“救鱼”议题也进行过反复激烈的论证,遗憾的是十年争议、争论不休、议而不决,采取具体救护措施更鲜见。 现在,兴建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依据国家环保政策,在编制项目建议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环境评价时,必须要有工程对水生生物影响的内容,广西水产部门曾对一些编制单位提供这方面的技术咨询,并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具体要求提出过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和补偿措施,但20多年来,“救鱼”工作举步维艰,成效甚微。 提出的技术方案要点是:在目前国内外高坝过鱼苦无良策且过鱼道投资过高的情况下,建议要求所有水利工程需有附设环保项目——设建渔业增殖保护站,以利对工程所在河段鱼类进行人工增殖、保护,有效的“救鱼”。广西水产研究所近年做了许多工作,曾提供20余处水利枢纽工程救鱼方面的技术咨询,可是广西主要江河已建成了几十座水利枢纽,目前仅建设3处渔业增殖站,其中交通部门设建2处,水电部门与地方政府合建的仅一处——大化(岩滩)渔业增殖站,还不能正常运转。可见渔业环保工作需要更多的专业科技人员和决策者关注。 五、生态恢复重建救鱼工作乃当务之急 种种情况表明,水坝建设中对渔业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认识上还有很大差距,“救鱼”工作任重道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于2003年9月1日实施,本法律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评价的权利,为公众知情出力,提合理化建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据此,为了子孙后代的利益,我们再一次建议: 1大中型水利枢纽的环境评价应有渔业部门的代表参加审议,不能刻意回避水产部门合理化建议。现在许多大型水利工程的环境评价(或复核),水利部门主持单位刻意回避、不邀请水产部门参加。如广西的长洲水利枢纽在珠江水系广西境内最重要的渔业功能区中筑大坝,修电站环评复核未邀请农业部、广西水产畜牧局派员参加;一些中小型大坝工程的环评会议,主持单位和业主更是唯恐避之不及,水产部门一点信息都不懂,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拦河筑坝连环保部门都不懂,地方自批自建为数不少。水产部门也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依法行政、执法管理的职能,建设部门刻意回避的做法岂非咄咄怪事? 2环保部门应和相关渔业主管部门协调,衔接好后续工作。现在的一些大坝建设工程,为了通过立项也照章编制环评大纲,进行必要的环境评价工作,但许多业主一俟建议书通过环评关,盖上环保部门的印章,即把附设的环保工程束之高阁,完全忘掉了自己应对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如广西左江电站等单位,电站建成发电10年了,承诺、并已规划初步设计好了的附设保护工程渔业增殖站至今未建,造成非常不良后果。主持项目评审的环保部门应会同渔业主管部门协调,衔接好后续工作的实施检查。当地政府协调环保部门和水产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联合执法检查,清理整顿遗留问题很有必要。 环保部门在审查环评大纲时,应严格把关,渔业专项的编制因专业性强,应由有资质的水产科研单位完成,避免一些水电设计部门东抄西抄敷衍了事,把所规划的环保措施形同虚设,达不到“救鱼”的目的。设计部门所制定的渔业环保方案应得到当地省级水产主管部门的认可。 3渔业部门应高度重视“救鱼”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农业部2002年10月26日发布了“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保护国家行动计划”,水产部门应迅即贯彻执行。我们认为,为了搞好水域生态重建工作,首先有必要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因为“救鱼”工作专业性强,其他部门不一定关注和了解,所以重视不够,只有通过水产部门积极工作,才能使环保、水利、电力、交通部门逐步理解其重要性。事实也是如此,我们曾应邀参加过一些电力、交通、水利部门工程项目的环评会议,10年前讲“救鱼”都以为是水产部门的事,根本得不到应有的关注,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通过不断的宣传和沟通,近年来我们在会议上作相关“救鱼”发言,大都能得到与会专家和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最近,广西、广东7名老水产科技工作者和专家针对长洲水利枢纽救鱼措施不力的问题联名给国家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写信提出具体建议,已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水产部门的领导应予重视和支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做参谋和顾问,把“救鱼”的决策工作做好。 我们不是一概而论反对“大坝”,为了经济建设的需要,在一些水力资源蕴藏丰富的地方进行水利开发是必要的,但在西部的一些地区过度的、掠夺式的建闸筑坝修电站,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不相符。为了鱼类,也为了子孙后代的根本利益,各方面有必要审视之、慎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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